关于举办第九届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丁文倩 时间:2023-03-01 点击数:

关于举办第九届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丰富大学生的创业知识、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优秀项目的落地 实施,培养和提升广大学生的创意思维、创造精神和就业竞争力,对接第九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大赛时间

2023 年3 月至 2023 年 6月

三、参赛对象

1.全体在校生(仅限学历教育,不含成人教育

2.学校毕业 5 年内的大学生

3.鼓励各教学单位教师组建创新团队参赛

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类别可包含创意类、创业类和公益创业类三个类别。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二)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

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参赛资格,可申报该类别。

(四)参赛项目行业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赛程赛制

(一)学院初赛

时间:2023 年3月1日--4月20日

各学院在4月20前组织完成院级初赛遴选,将项目材料汇总后递交至创新创业中心。(详见附件 1、2)报学校创新创业中心(各学院网上报名项目数量和推荐到学校复赛项目不得少于规定数量,详情见附件 4)。

商业项目计划书提供参考模板。(详见附件5)各学院在开展大学生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计划书撰写、商机发现和创业项目

选择等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学院初赛。比赛期间,创新创业中心将举办创业辅导训练营、创业讲座、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等系列辅导活动,邀请企业家、行业专家、创业导师等来校辅导参赛团队,各学院也可自行组织相关辅导,辅导计划报到创新创业中心审定备案后实施。活动详情待后期通知。

(二)校级复评

时间:2023年 4月20日--4月28日

学校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创业项目评审,组织校内外创新创业辅导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创业项目进行盲评,并于4月28日公示拟进入校级决赛的项目团队及项目名单。校级复评成绩占决赛总分的 60%,校级复评细则参照附件 3。

(三)校级决赛

时间:2023 年5月中旬。学校将组织由相关创新创业专家导师、学校创业指导教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入选项目进行现场答辩。

答辩程序:由选手按照抽签顺序进行 5 分钟以内的项目路演(各创业项目应 制作 PPT 进行展示),然后接受评委 3 分钟现场提问。评选小组根据创业计划书 及答辩情况评选。项目路演成绩占决赛总分的 40%,路演评审细则参照附件 3。

六、参赛方式

(一)大赛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每支团队 3~8 人(原则上每个团队教师数量不超过3人,每名教师指导原则上不超过2个创业项目),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参赛团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校内组成跨专业、跨年级、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每名参赛选手只限参加 1 个创业项目。

(二)参赛团队必须如实填写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大赛创业团队报名表(见附件 1)。每个团队至少须有 1 名指导教师(后期比赛中不得随意添加及更换指导教师),无指导教师的团队可由大赛主办方安排教师指导,且须选定 1 名项目负责人(组长)负责相关事宜。

(三)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行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四)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参赛人员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即取消参赛资格,获奖者要追回奖金。

(六)比赛过程中禁止随意更换组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人员调整,需及时向大赛主办方报告。

(五)由各学院统一于 23年4月20日将纸质汇总表(附件 2)送至学校创新创业中心(河狸筑梦创业园),并将电子版发送到主办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447030101@qq.com(建设、信工、物流 联系老师:丁文倩)   627829042@qq.com(建工、建管、市政 联系老师:卢茜)

七、大赛奖项设置及原则

(一)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优秀奖获奖数量不超过参赛项目总数量的20%。获奖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第九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等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办方将聘请相关知名专家、创业导师、校内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评委会,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

(三)比赛原则:

1.参赛作品必须为选手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需签承诺书,若有虚假,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2.比赛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做出任何妨碍评委独立评审的言行,尊重评选小组的决议。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责任豁免:主办单位将保护参赛团队商业机密,但因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商业计划泄漏,主办单位不负法律责任。

八、大赛任务

本次大赛贯彻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工程”, 引导和扶持我校大学生创业就业,拓宽就业创业新路径,挖掘企业潜力、对接社会资源,积极帮扶参赛项目落地。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我校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基地),并与社会相关创新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机构组织专项推荐。同时组织大学生与省市区各级创业就业行政部门、服务单位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鼓励和保障创业就业。

九、其他问题

本次大赛其他相关问题说明待第九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湖北省赛正式通知颁布后,再另行通知。

附件1:第九届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团队报名表

附件2:第九届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系报名汇总表

附件3:第九届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附件4:各学院参赛指标对照表

附件5:互联网+大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参考模板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中心

2023 年3月1 日



湖北省 武汉市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 藏龙大道28号